关于对原化学化工学院院长薛中华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13 次 发布时间:2025-04-28
关于对原化学化工学院院长薛中华同志
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西师审通〔2025〕1号
化学化工学院并薛中华同志:
按照党委工作安排,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4月21日起对你院原任院长薛中华同志任职期间(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经济责任进行离任审计。请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李亚琴
审计组成员:张建清(主审) 王纪伟 潘 娟 李之三 于 芸 周 直 朱永军
附件:1.提供资料清单
2.述职报告提纲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4.审计组承诺书
审计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