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心理学院原任院长周爱保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567 次 发布时间:2021-10-15
关于对心理学院原任院长周爱保同志
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西师审通〔2021〕8号
心理学院并周爱保同志:
受组织部委托,我处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10月18日起对心理学院原任院长周爱保同志任职期间(以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为主,如有必要可追溯审计到以前年度)的经济责任进行离任审计。请接到通知后予以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祁守成
审计组成员:盛学红 席晓勇 张建清 王纪伟
附件:1.提供资料清单
2.述职报告提纲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4.审计组承诺书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