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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原任校长刘信生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关于对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原任校长刘信生同志

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根据你单位申请,学校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826日起对你校原任校长刘信生同志自20121月至20157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如有需要,可追溯审计到以前任职年度。请你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刘学林

审计组成员:盛学红(主审)  席晓勇   张建清

附件:1.提供资料清单

2.述职报告提纲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4.审计组承诺书   

                                  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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